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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教育规划(水利水情教育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11-13

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2021修正)

1、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本条例的规定,共同做好水资源保护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破坏和污染水资源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检举和控告。

2、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和管理水资源,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删去第四条第二款中的“建立稳定的保护经费增长机制”。

3、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曹娥江生态环境,保障曹娥江流域的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绍兴市行政区域内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4、第一条 为保护鉴湖水域不受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更有效地利用鉴湖特有的优良水源,根据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其他环境保护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鉴湖水域的保护范围分特别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5、第七条 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与绍兴市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相协调。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专项规划应当与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相衔接。

6、-2015年,绍兴市根据《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对曹娥江流域内摸排出的680条“三河”(黑河、臭河、垃圾河)全面整治。至2014年,曹娥江干流10个省控及以上断面中,1至3类水质断面8个,4类水质断面2个。与2013年相比,2类水质断面增加了3个,3类水质断面减少了3个。

2022年防溺水工作方案

1、年暑期防溺水工作方案1 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 教育 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防汛、防溺水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 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2、活动准备:自制课件 活动过程:导入 探讨令人心痛的溺水事件,从中体会其严重性。通过相关图片,体会失去孩子后父母的悲痛,激发对溺水事件的深刻认识。学习《中国儿童意外溺水调查报告》,了解溺水事件的普遍性和影响。教育幼儿如何预防溺水,提供实用的建议和指导。

3、海南地处热带,夏天比较炎热,这时候学生发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切实落实学校教育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做好学生溺水事故预防教育工作,特制定学校学生防溺水 安全教育 计划。

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

1、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是指通过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降低水资源消耗和损失,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的活动。

2、第十一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按规定向当地主管部门缴纳水资源费(农民开采地下水灌溉农田暂不收水资源费)。此项资金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节约用水措施的专用补助,不准挪作他用。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4、河北省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以规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第一条明确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

5、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河北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水利部门负责征收本省境内县城及以下地区(包括城市用水的水源地)范围内的水资源费。第三条 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用地下水以及卫生防疫、医疗单位用水,暂免征水资源费。